轨道交通二十一号线东延线控制性规划招标华体平台

项目概况

轨道交通二十一号线东延线控制性规划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荔湾区浣花路109号东鹏德宝商务中心15楼8153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2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118-2021-06785

项目编号:HFGZ21CA10N0013

项目名称:轨道交通二十一号线东延线控制性规划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轨道交通二十一号线东延线控制性规划):

合同包预算金额:48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轨道交通二十一号线东延线控制性规划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480,000.00 48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轨道交通二十一号线东延线控制性规划)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相关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轨道交通二十一号线东延线控制性规划)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登记文件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未完成编制的可提供2019年度,新成立单位可提供成立至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供应商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则无须提供该项证明文件但需提供系统截图;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供应商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则无须提供该项证明文件但需提供系统截图;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4资格声明函);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4资格声明函);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填写招标文件格式4资格声明函)。 (2)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由于国务院组成部门调整,各省市政府职能部门相应调整,国家及各省市受理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申报部门尚未明确,因此均暂停受理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申报事项,暂不对城乡规划编制资质有效期限作出要求)。 (4)已登记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01日至2021年12月08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浣花路109号东鹏德宝商务中心15楼8153房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2月22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浣花路109号东鹏德宝商务中心15楼8153房

五、华体平台期限

自本华体平台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浣花路109号东鹏德宝商务中心15楼8153房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邮购方式:邮箱:hfxggz@163.com

电话:020-81273371

传真:020-81273371

联系人:容小姐

招标文件费用缴纳银行账户信息:(请用公账转账并注明项目编号招标文件费用)

收款人:灏峰项目管理(广州)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地大道支行

账号:3602824209100139016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增城区轨道交通指挥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荔新十二路96号

联系方式:郑先生020-66263546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灏峰项目管理(广州)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浣花路109号东鹏德宝商务中心15楼8153房

联系方式:020-812733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容小姐

电  话:020-81273371

灏峰项目管理(广州)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01日